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效完善农村供水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农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问题,在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扩大内需投资、2009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中都专项安排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我省通过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落实省级配套资金,积极争取到这两批中央下达的投资共2.97亿元,为加快实施我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创造了有利条件。
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下达江苏省总投资4.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4亿元,省级落实配套资金1.75亿元,计划解决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泰州、扬州等6个市11个县(区)17个项目,共86.02万人。我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投资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群众早日受益。至3月15日,各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总投资4亿元,占国家下达计划的95%。
200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央预算内新增投资下达我省建设计划4.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57亿元,要求解决96.62万农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问题。目前,我省已按国家要求将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下达到市县,落实到具体项目,完成了所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工作,并下达省级配套资金2亿元。下一步我省将全力加快实施进度,将新增投资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